楚天都會報 (見習記者夏宇)家電以舊換新已于8月初在湖北省逐漸鋪開,省商務廳9月1日公布了詳細實驗細則,實驗時間暫定至2011年12月31日阻止。消耗者在換購中權益受損,可以找相關部分投訴。
憑證該細則,省商務廳認真處置懲罰銷售冒充偽劣產品及種種價錢違法行為,以及銷售網點違規信息、舉報投訴處置懲罰等情形,投訴服務中心電話為“12312”。省工商局認真商標侵權,虛偽宣傳以及其它誆騙消耗者的行為,投訴電話為“12315”。省質監局認真產品質量監視,并查處制假、售假、以次充好等違法犯法行為,投訴電話為“12365”。
對切合條件的購置人,銷售企業應憑證新家電成交價錢減去津貼后的金額收取貨款,并不得將種種營銷促銷手段與國家以舊換新政策混淆,不得提高商品的成交價錢。津貼的領取,不影響購置人應享受的種種促銷優惠,應在最低成交價錢的基礎上給購置人家電以舊換新津貼。
《細則》還指出,購置人舉行家電以舊換新時,在以舊換新職員和數目一致的條件下,可以“五類交流”,即交售五類產品中的任何一件或多件舊家電,在購置其中任何一件或多件新家電時均可享受津貼。